1、國內核電放廢管理概況
近30年來,中國大陸的核電事業已從無到有,掌握了核電的設計、設備制造、安裝與調試等各個環節的整體技術,使中國一躍成為世界上名副其實的核電大國。
但長期以來,國內核電業界一直有“重前端、輕后端”的現象,即重視核電站選址、設計、建設等一系列前端技術環節,而較忽視諸如核廢料處理及處置等后端環節。據測算,如果以到2020年核電裝機達7000萬千瓦的目標計,屆時國內的核廢料量將達3.85萬立方米。
如同其他一些國家在早期核電發展運行階段一樣,核電廠運行產生的低放固體廢物量會隨著時間累積。對于那些已經投運10年以上的核電廠,其放廢暫存的壓力日漸增大。
建立全面的放射性廢物管理信息系統是放射性廢物安全監管的重要支撐。中國大陸法令《放射性廢物安全管理條例》第八條規定,國務院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核工業行業主管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建立全國放射性廢物管理信息系統,實現信息共享。
但能夠實現廢物來源可追溯、管理過程可控、管理方案可評的完整的放射性廢物管理信息框架體系,目前尚未建立。這對優化放射性廢物管理、提升廢物安全監管能力,推進實施放射系廢物系統化和現代化管理會產生不利影響。
再者,對于放射性廢物安全管理的監管機關、核電廠業主集團公司和運行者等三層級的安全維護職責框架體系,也有待明確建立完整信息,供外界關切者了解。臺灣地區的相關經驗可供參考。
國內的核電放廢管理與處理技術,包括對核電廠運行期間的低放廢物的管理,早年是通過與法國合作獲得。運行中核電廠也將其成熟的運行和管理經驗應用到國內大部分新建的核電廠。近年新建完成的三代核電廠放廢處理的主要技術,也分別引進自歐美的先進技術與設施。
具有國際水平的自主創新優化處理技術品牌也待建立,種種跡象已明確顯示出,核廢料高減量比處理技能已成為核安全的主動力和挑戰之一。
2、需關注的問題
作為《核安全公約》的姊妹公約,《乏燃料管理安全和放射性廢物管理安全聯合公約》于1997年9月7日由85個國家代表出席的外交大會通過并開放簽署,于2001年6月18日生效。截至2010年底,公約共有57個締約方。中國是國際原子能機構主要會員國,又是核電大國,應發揮示范引領,并造福民生福祉。
《乏燃料管理安全與放射性廢物管理安全公約》要求各履約國每三年提交國家履約報告,該報告應敘述履行本公約的每項義務所采取的措施,包括放射性廢物的存量清單: 目前貯存在放射性廢物管理與乏燃料循環設施中的廢物存量;已經處置的廢物和以往實踐產生的遺留廢物。該存量清單應包括各類放射性廢物的說明以及現有的其他數據,如廢物體積及質量、放射性活度和所含主要放射性核素等。
我國發布的《放射性廢物分類》已經為實施放射性廢物的系統化管理信息系統帶來了有利的管理基礎。建議充分借鑒法國良好實踐,結合并強化中國大陸的管理現狀,構建完整的職責分明的管理信息框架體系,使廢物來源可追溯、管理過程可控、管理方案可評。這對優化放射性廢物管理,提升廢物安全監管能力具有重要的意義。個人的一些淺見如下:
(1)充分借鑒美國放射性廢物分類概念。中國大陸擁有完整的核工業體系,放射性廢物來源和特性可基本采納其給出的放射性廢物分類。本分類體系的基本原則是,以實現放射性廢物的最終安全處置為目標。
(2)修訂《放射性廢物安全管理條例》,明確廢物產生者和所有者在提交放射性廢物管理信息方面的責任。建議由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或設置專責機關負責提交國家放射性廢物管理相關信息。
(3)強化監管機構在放射性廢物管理中對安全性措施和最小化產生的監督作為。因為全過程和全部環節的監管是放射性廢物處置接收準則的重要支撐。
(4)加強放射性固體廢物測量技術和方法研究,完善放射性固體廢物核素活度濃度信息。放射性特性信息,包括核素組成及其活度濃度,是放射性廢物存量清單中的重要組成,也是放射性廢物區別于其他一般廢物的獨有屬性。
需解決或強化的問題
(1)建立頂層設計,加快放廢處置項目場建設用于處置核電廠低放固體廢物的處置設施。而今中國大陸已有近46座機組運行,但還沒有足夠的放廢處置場項目獲建。
(2)建立核電廠放廢管理專業的同行共享的經驗反饋機制。WANO評估活動的范圍一直沒有包含放廢管理,導致核電廠放廢管理專業缺乏交流與學習的平臺,也容易使核電廠忽視對這一領域成績的進一步提升,專業工作人員缺乏奮斗的方向與動力。
放廢管理專業的同行共享的經驗反饋措施包括:
一是建立完善有關領域同行經驗反饋體系。實現技術研發、工程設計、與運行之間的縱向反饋,以及各核電廠之間的橫向反饋。
二是深入開展運行事件分析和經驗反饋工作。核電集團應建立統一的經驗反饋體系,實現集團內經驗反饋信息的互聯互通,集團所屬技術支持單位應開展經驗反饋信息的分析研究,提煉共性問題、關鍵問題、前瞻性問題,有針對性地開展相關培訓和技術支持。臺灣臺電總公司設置有放廢管理專業的同行經驗反饋及定期分享研討會機制,成效很好,值得參考。
現階段中國核能行業協會核電運行分會每年舉辦的放射性廢料處理研討會和運作的放廢運行專題工作組等交流活動,具有相當大的價值和意義。需要時可再提升核電站放廢運行專業者在專題工作組中發揮的份量。另外,也鼓勵核安全監管有關人員參加交流與討論。
(3)強化安全高效減容(最小化)項目的創新落地。目前中國大陸各核電集團設置有其放廢減容處理研創中心,但中心在研創項目設定初期未能妥善建立與核電廠和工程設計公司的相互配合機制,這顯然不利于中國大陸核電放廢高績效的實踐發展。更重要的是,加強對創新高效的優化處理技術的知識產權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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