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裁決書稱:該法案是違憲的,因為在“要求進行環境評估報告”的環節上杜爾(Doel)核電站從未做出過實質性響應。但法院表示,它將允許該法律繼續生效到2022年末。在此期間,杜爾(Doel)核電站必須做出響應并提供詳盡的“環境評估報告”,如果到2022年底仍未完成,那兩個反應堆將不得不關閉,這將比原計劃提前三年。
電站運營商Engie Electrabel表示:公司已注意到法院的判決,并且已投資7億歐元來保持兩個反應堆的運轉。有關的“環境評估報告”將會在一段時間后提交到法院進行審核。
聯邦能源部長馬里·克里斯汀·馬格姆(Marie-Christine Marghem)表示:法院沒有立即宣布停運核電站,其根本原因是需要確認反應堆是無害的,符合環境評估標準的。憲法法院要求盡快制作一份環境報告,否則將意味著核電廠是非法運營。
據了解,比利時杜爾(Doel)核電站的兩個反應堆于1975年投入使用,應該在2015年關閉。但該國為了滿足當時電力行業的需求而定制了一項法律,將反應堆的壽命延長了十年。此案是由兩個環境組織,Bond Beter Leefmilieu(BBL)和Inter-Environnement Wallonie提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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