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運行事件描述
2020年4月11日三門核電廠2號機組滿功率運行。20時23分,主控室通風輻射監測儀A氣溶膠通道的示數從0.037Bq/m3快速上升至滿量程3700Bq/m3并保持不變,超過觸發主控室應急可居留系統高2定值300Bq/m3,自動停運主控室正常通風系統送風機,關閉主控室送風隔離閥,觸發主控室應急可居留系統專設安全設施動作向主控室供氣,切斷部分電氣負荷。事件發生后,主控室立即執行異常運行規程,穩定機組狀態,開展事件調查。
20時44分,主控室通風輻射監測儀A氣溶膠通道的示數降至0.037Bq/m3。經現場調查,確認主控室和主控室通風輻射檢測儀A所在房間的放射性水平正常且處于本底水平,初步判斷為偶發故障或擾動導致高漂。
21時05分,主控室根據規程指導,對主控室隔離信號進行復位,恢復主控室正常通風,停運主控室應急可居留系統向主控室供氣系統,恢復主控室已切除的負荷。目前,主控室臨時加裝移動式輻射監測儀進行監測,并同步確認主控室通風輻射監測儀B各通道運行正常。
根據《核電廠營運單位報告制度》準則4.1.4“導致專設安全設施和反應堆保護系統自動或手動觸發的事件”,三門核電廠2號機組主控室通風輻射監測儀誤發信號自動觸發主控室應急可居留系統動作被界定為運行事件。
二、運行事件定級及后續監管要求
本次事件過程中,機組狀態穩定,無放射性后果、無人員照射、無環境污染。根據《國際核與輻射事件分級手冊》,該運行事件界定為0級事件。
這次事件為觸發專設安全設施動作,違反了準則4.1.4“導致專設安全設施和反應堆保護系統自動或手動觸發的事件”。事件過程中主控室立即執行異常運行規程,穩定機組狀態,安裝了臨時移動式輻射監測儀進行監測,但此次偶發故障或擾動導致高漂的原因仍未查清,營運單位要深入查找原因,提交書面運行事件報告。
從經驗反饋角度出發,國家核安全局要求各核電廠營運單位吸取本次運行事件經驗教訓,加強運行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避免類似事件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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