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保障能源供應的穩(wěn)定性,荷蘭政府正積極推進核能發(fā)展計劃。荷蘭內閣已向眾議院提交《核能法》修正案,旨在確保博爾塞勒核電站在2033年后繼續(xù)運行。該核電站自1973年投入運營以來,一直是荷蘭能源結構中的重要組成部分,約占該國總發(fā)電量的3%。盡管原計劃于2033年關閉,但政府要求在安全的前提下,將其運營期限延長至2054年。

政府表示,若決定延長博爾塞勒核電站運營期限,將考慮收購其部分股份。政府發(fā)言人稱:“這項法律修正案是確保核電站長期運行的重要一步。如果修正案通過,博爾塞勒核電站的運營商可向獨立監(jiān)管機構申請延長運行時間,這將使荷蘭在更長時間內使用零二氧化碳排放的能源。”荷蘭政府還計劃建造兩座新核電站,每座裝機容量在1000-1650兆瓦之間,預計2035年竣工,屆時將為荷蘭提供9-13%的電力供應。目前,博爾瑟勒被視為建造新反應堆的最佳地點,同時還有其他三個選址正在考慮中。
為推進核能項目,環(huán)境與綠色增長大臣索菲·赫爾曼斯宣布,政府將成立一家新的國有公司——荷蘭核能組織(NEO NL),負責新核電站的建設和運營。該公司將采取“政策參與”形式,氣候與綠色增長部作為唯一股東,初期至少有4500萬歐元用于成立。此外,荷蘭政府還在為可能部署的小型模塊化反應堆(SMR)做準備,并撥款2000萬歐元刺激相關發(fā)展。赫爾曼斯強調:“沒有核能,我們的國家就無法生存。隨著NEO NL核電站的擬建以及博爾塞勒核電站的持續(xù)運營,我們正朝著可靠核能的未來邁出歷史性的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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